
央广网北京3月7日消息2026年全国两会上,全国政协委员、国浩律师(上海)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关注低空经济立法,认为相关立法应加快节奏。
2021年,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》首次把低空经济纳入国家规划。2024年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“发展低空经济”;这一年,被称为“低空经济元年”。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进一步提出,要“加快”“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”。
“低空经济具备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征,应通过专门立法来激励发展、发挥功能。立足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现状及需求,这一领域基本法宜采用更侧重促进型的立法模式。”吕红兵表示。
关于低空界定上,吕红兵认为,应结合真高及标高等概念对低空空域绝对高度予以明确,且在低空绝对高度设定上,以不影响民航公共运输飞行为原则,拓展低空的空域范围,平衡公共安全维护、交通管制便捷、资源高效利用之间的关系。
在安全保障方面,应依法确立安全为先原则,坚持“管得住”才能“放得开”,并将此贯穿低空经济发展全过程,包括航空器制造与登记、运营方资质和许可、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、交通规则制定及监管、数据采集并合规。
在支持保障方面,吕红兵认为,要加强对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领导与规划,工信、交运、发改、科技、公安、规资、住建、商务、文体、应急、市场、数据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;鼓励成立低空经济领域行业协会、产业联盟。
此外,吕红兵指出,发展低空经济,还可发挥国资引导作用,带动社会资本参与;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;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;支持标准体系和试验验证平台建设;深化国际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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